陈鹏博士:现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总监助理,负责邮储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经营管理与数字化转型工作,目前管理的零贷规模达6000亿元,线上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央行博士后。[……]

陈鹏博士:现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总监助理,负责邮储银行个人经营贷款的经营管理与数字化转型工作,目前管理的零贷规模达6000亿元,线上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央行博士后。[……]
洪浩博士简介:中银国际证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在英国格林威治大学获金融学学士学位;卡迪夫大学金融与银行学硕士学位,宏观经济学博士学位。2012年1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从事博士后,洪浩博士曾先后在《经济研究》、《金融研究》、《国际金融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了数篇学术论文。曾是研究局(所)宏观经济模型团队的主要成员之一,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模型的构建。[……]
在首日举行的“2020卓越竞争力金融峰会”上,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王国刚认为,“十四五”期间,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就要构建能够有效支持国内大循环的金融体系,由此,必须激活横向金融机制。[……]
刘新海表示,益博睿退出中国大陆业务,在微观层面对市场的冲击不大。但是,益博睿是个优秀的品牌,金融开放过程中我们需要世界级金融服务机构给市场增加活力。[……]
绝大部分事物都是利弊互现的,信用监管也不例外——治理高效和权力扩张构成了信用监管这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虽然信用监管似乎以较小的行政成本撬动了社会治理效果的提升,但其行政成本的低廉部分来自于对正当程序等法律约束的规避,强治理效能则可能来自于多重行政权力的集中和连结,从而蕴藏了较高的合法性风险。[……]
从内容上看,草案显然没有辜负业界对它的殷切期待,产研学各界都对诸多令人兴奋的立法亮点做了详细的介绍。但除了立法技术上的研讨以外,值得强调的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意义不仅仅是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和“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同样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球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同时数字主权造成的数据孤立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个信法》草案既是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思路的重要亮相,也应当站在数据竞争的视野高度来看待其背后指向的数字经济发展策略。[……]
采用合同所必需这个合法性基础,可以“规避”掉同意这个合法事由所伴随的难题。这一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设计和GDPR是一样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保护个人信息不仅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来规范和监管,还可以发挥超级平台的作用。[……]
周汉华表示,草案中的亮点有很多,但对于义务主体的表述过于宽泛,可能会导致守法与执法成本的升高。此外,草案还应注意与民法典、刑法之间的协调关系,明确义务主体,突出其独特性。[……]
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两大困境,一是个人信息滥用问题,即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超出个人信息主体的可预期范围;二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即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比如个人信息泄露。这两大困境导致个人信息主体(以下简称“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者(以下简称“信息处理者”)间的利益冲突,阻碍了个人信息的有序流动与合理利用。2020年10月,中国人大网公布《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纵览全文,可以发现《草案》正是围绕着上述两个困境的解决而构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