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报告翻译《征信知识指南(2019)》

[报告摘要]自13年前第一份《征信知识指南》问世,全球金融市场利用了大量新技术和数据,实现了跳跃式增长。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快速增长是对传统金融领域一直难以满足的金融服务需求的直接回应。世界银行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世界大约有20亿成年人仍然没有基本银行账户。金融包容性的主要障碍包括:金融服务的可负担性、与金融机构的距离、缺乏信任以及潜在借款人没有必要资料。更广泛地说,资金和信贷获得机会的缺乏继续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限制。约25亿人无法获得正规的金融服务[1],在发展中国家,约有70%的正规中小企业可能得不到正规金融部门的服务或服务不充分[2]。总信贷缺口在1.3万亿-1.6万亿美元之间(不包括亚太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中的公司约7000-8500亿美元的缺口[3])。在新兴市场,约有19亿人在小农场或家庭企业等非正规部门就业(像农民、从事小零售生意的摊主、走街串巷的街头小贩、手工艺品制作者或从事其他服务业的人)[4]。潜在借款人中女性比例过高:占小额信贷机构借款人总数的76%[5]。这些人通常依靠朋友、家人或放贷人的个人储蓄或贷款来满足企业的资本需求。作为自营业或非正规行业的员工,这些人常常没有正式工资单或其他传统收入报表,但贷款方需要利用这些报表判断借款人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保证贷款其他信贷服务的可靠性。如果没有适当的收入证明,潜在借款人必须持有抵押资产(主要是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贷款人才会考虑其信贷申请。而无权利的低收入人口往往无法满足抵押要求,不能提供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贷款方在寻求向这些人提供信贷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贷款人往往缺乏必要的信息来评估潜在客户的信用价值,包括对个人和企业的可靠识别。在缺乏自动筛选方法的情况下,一般个人贷款数额较小,但筛选和尽职调查的相对成本非常高。潜在客户通常广泛分布在农村地区,放贷机构在这些地方运营分支机构的成本效益不高。由于无法获得全面、最新的数据,贷款机构担心借款人可能从多个贷款机构贷出大量资金而过度负债,给信贷机构带来超出其承受能力的、大量的不良贷款。此外,脆弱的债权人、破产保护制度以及物权不确定,往往无法通过抵押品实现求偿。

在存在上述挑战的市场中,征信机构(Credit Reporting Service Providers, CRSP)发挥着全部借款人群体中采集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的重要作用,并可以提高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强化信贷市场。实际上,信用担保可以替代或补充实物担保。征信机构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违约率,从而得以实现低平均利率、定制化产品和服务、信贷市场的强化竞争得以实现,并最终增加信贷的可得性。

金融技术发展的新领域-金融科技(Fintech),为在全球不同的市场提供金融服务带来了创新的方法,也反映出传统贷款方(包括银行、小额信贷机构、甚至放贷个人)在为弱势借款人群体提供理想金融服务时的无能为力。尽管评判方仍在考虑传统的金融领域和金融科技领域的交叉点以及业务交叉点对于征信业这一整体的意义,但要承认金融科技提供一切可利用的方法来扩大的信用使用领域,应被认定为征信系统的一部分,信用信息共享的规则应该同样适用于金融科技。

第三版《征信知识指南》本着前两版的精神,根据世界银行集团的经验,继续传播有关征信业发展最佳实践的知识。原《征信知识指南》[6]阐述了世界银行集团在项目运行几年间获得的知识,向各种利益相关者(主要在新兴市场)提供了综合信息资源,并帮助其发展征信业。《征信知识指南》第三版回顾了过去七年的经验和教训,更强调企业征信、新技术和数据对征信的影响,以及专门针对用户和借款者需求的新产品和服务的开发。若干新案例研究加强了理论讨论,突出了发展征信制度的不同方面。

第一章介绍了征信的主要概念:为什么信用很重要?限制信贷的因素有哪些?征信机构如何改善信贷途径?征信机构在确保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征信系统中的主要角色是什么?这一章探讨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借款人比贷款人更了解他们偿还贷款的能力和意愿。本章提供了实证研究的证据,证明了征信对融资渠道的重要性。

第二章介绍了各类从债权人和公共来源收集借款人信用记录信息征信机构(crsp)。与信用评级机构不同,征信机构关注的是个人和小型企业。征信机构有三种基本类型:个人征信机构(credit bureau)、信贷登记系统(credit registry)和企业征信机构(commercial credit reporting company)。每一类机构都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没有哪类机构在任何市场条件下都具有优于其他两类的天然优势。实际上,如果市场需求充分,三类机构能够在不同所有权结构的同一个市场上共存,或一类机构可以提供所有机构可提供的一种或多种功能。第二章对之前版本没有深入讨论的企业征信机构领域也进行了探讨。

第三章涵盖了征信业到至今的演变,包括目前的主要趋势,和影响其发展的外部情况。《指南》第二版介绍了征信的一般原则,这是由世界银行和国际清算银行牵头的工作组制定的第一套征信业通用标准(见附录3)。自从通用标准发表以来,工作组被正式定名为ICCR,ICCR一直致力于编写各类出版物,并为征信系统的各个方面提供指导;这些内容也将在本章中描述。可以看出,征信能给微、小、中型企业(MSMEs)带来价值,能为放贷方寻找替代数据,提升其为缺乏正规信用记录的借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除了消费者和商业征信方面的发展之外,也可以认识到征信数据在审慎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用途和重要性。本章讨论了新技术、大数据以及相关的新产品和工具改变信用和征信行业的潜力,也包括了对这些新工具的潜在风险、不确定性及其所带来的挑战的观点。

第四章概述了征信系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的选择。征信监管框架因国而异,可能覆盖征信相关法律、银行业法律、数据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法、公平授信和消费者信用条例,个人和公司隐私和保密规定、银行保密法和商法的有关法律条款等。即便在缺乏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的情况下,征信活动也能开展,但从长远来看,通过最佳实践表明,征信系统受益于明确的、可预测、非歧视性的、均衡的、支持数据主体和消费者权利的法律和监管管制框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征信系统对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促进信贷可得性至关重要,各国正在努力为征信活动创造理想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第五章总结了十五年来世界银行集团在全世界建立个人征信机构和信贷登记系统的经验。本章介绍了建立发展征信的各种方法,并讨论了发展征信机构所必须的商业、技术、财务等其他操作和实际问题。这一章还包括了世界银行集团在建立新的征信市场方面的经验。

第六章概述了通过重新利用算法、数据以及企业征信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个人征信机构可以提供的典型的增值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该信息使个人征信机构能够对借款人信誉度进行综合分析、投资组合监测和欺诈检测)。本章还讨论了金融系统监管部门使用征信信息对整个经济进行审慎监管和系统风险监测的内容。

第七章通过9个案例研究从理论和实践指南方面对全球征信最新发展进行了介绍。个案研究的目的是为从业人员提供真实的例例以说明征信业如何在不同的市场发展以及所面对的挑战,取得的成功。


[1]世界银行2015年报。

[2]Stein等人2013年。

[3]Stein等人2010年。

[4]国际劳工组织2018年报。

[5]世界银行2010年报。

[6]第一版2006年,第二版2012年。

[7]国际金融公司2009年报。

[8]Taivan等人2016年。

[9]世界银行201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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