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市场经济的产物 —————征信基础知识研究(4)

导语:征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西方商业社会的舶来品,英文翻译为Credit Reporting,自诞生之初就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交织在一起。

征信,字面理解为验证信用,主要指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和加工消费者(或企业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向在经济活动中有合法需求的信用使用者(赊贷销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帮助信贷机构判断、控制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征信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的基础,往往是以信用报告的形式体现,所以征信在国际专业领域称为“Credit Reporting”,不断数字化的征信产品也都是在信用报告的基础上研发而成。

传统的征信主要服务于信贷领域,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同时也被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美国早期的个人征信机构和现在的企业征信机构),促进商品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商业运转效率、扩展市场交易范围、优化商业环境等方面,对社会和经济管理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国内征信体系发展定位立足金融、面向经济、覆盖全社会

征信和信息技术密切交织在一起,属于信息技术和金融交叉的领域,信息技术的进步推动着征信领域的变革和发展。数据批处理技术的应用,促进了电子化记录代替早期的手工记录、人工操作;数据库技术出现之后,大量数据存储技术成熟,推动全国性的征信机构出现;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信用评分和自动风险决策开始出现;当下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实现了对更多人群、业务覆盖和研发出更多信用创新产品。

从事征信活动的机构,就是征信机构,又称征信所/局。征信最为重要的作用显然是为了防范在非即付经济交往中受到损失(也不排除征信用于其他目的,如用于雇佣目的等),也就是说,征信最重要的目的是落在经济层面上。征信机构能够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套征信体系来配合。

注:摘自刘新海作为作者之一的中信出版社即将出版的《金融科技知识图谱》之第三章信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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