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征信业回顾|美国个人征信业的前世今生(1):概述

刘新海 Credit世界 2023-09-12

注:为纪念《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十周年,《信用世界》一方面邀请国内外专家访谈,另外一方面对世界版图下的征信行业发展,从立法、监管和征信机构发展过程进行扫描和回顾。同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国内外信用历史进行探索,为信用经济、数据要素市场和征信行业的创新寻找底层逻辑。

首先介绍最为发达和活跃的美国个人征信。由于美国个人征信涉及面比较多,市场份额大,本文分多个篇章着重介绍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个人征信业的框架,回顾其发展历程,介绍相关的法律监管和最基本的征信产品—信用报告,所有的产品都在信用报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征信机构(Credit Reporting Agency, CRA) 是为了解决商业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专业机构,最早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距今已经有约182年的历史。邓白氏是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征信公司,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841年在纽约成立的商业代理,从那时起,征信机构的模式在全世界普及。在征信机构深深融入美国的商业文化之前,征信机构、法院、立法机构、新闻界以及公众之间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互相折中妥协的过程。企业征信业务最早出现,服务于商业贸易,也逐渐哺育出面向零售领域个人征信业态。

征信在美国已有着比较完善的商业体系。早在上世纪40年代末,美国49%的新车销售、54%的旧车、46%的电视机销售已经建立在信用交易的基础上。到1960年,信用消费已经占美国消费总量的12%。今天,几乎每一个美国人拥有一个或者是三个来自征信机构的信用报告,每个月大概有20亿条信息被加入到这些信用文件中,每天有超过300万的信用报告生成。实时获得征信机构的信息可以将信贷审批的过程从过去的几周减少到现在几分钟甚至是几秒。但是同时,征信机构又常常因为提供错误的信息或者因侵犯隐私而遭到社会大众的诟病,美国的(个人)征信机构已经受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监管大约50年了。

在征信机构建立之前,个人的信用信息通过商人自建的网络流传(这些网络是由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宗教关系和其它个人纽带形成的),或者在商人内部的小圈子里面传播(比如圆桌会议和行业协会)。但是这些信息的分享仅限于成员,没有人或者极少有人试图从提供的服务中盈利。随着更多的移民进入美国,上述机制因对信息真伪性的查验有限,而逐渐无法满足商业需要,直到后来在全国性的批发商集团中出现了真正意义的征信机构,作为第三方信息提供者,追求利润,通过将信息加工为可用于估价、购买和出售的商品来赚取收入,商业信息共享才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以时间为序,美国的个人征信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初始阶段商业需求推动了地方性征信机构产生(1830年代-1960年代)

最初的征信机构规模比较小,是由各个地区的商家分别发起设立的非盈利性组织,组织分布较为分散,主要为所在地区提供信贷信息,信息很少相互交流共享。他们常常跟踪消费者在一个特定的县或小镇的行为,首先聚焦服务于某一种类型的授信者—银行,金融公司和零售商。征信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范围限定于消费者所熟悉的邻居、当地的主要街道或附近的城市。一些零售商进行信用销售,也仅限于与其熟悉的或行为良好的顾客。

这些初始阶段的征信机构是某个地区放贷人的合作机构,并且只为了这些内部成员的利益而运营,主要业务就是搜集负面记录或坏账信息(违约和拖欠债务)。例如,小镇上的零售商们同意形成合作机制,重点关注在其它零售商处不还款的消费者,这些零售商以这些信用信息为基础来经营未来和当前的顾客信用关系。

早期的个人信用报告并无标准,除了采集消费者的姓名、地址和一些信贷信息,还从报纸上四处搜寻关于犯罪、职务提升、结婚和死亡的信息。这些信息会被剪辑并张贴在消费者的纸质信用报告中。来自放贷者的查询也将会被记录到征信报告中,这些查询信息显示消费者被索要信用,也有应用价值。

在欧美社会,很多年前,有种称之为“Welcome Wagon(快乐大篷车)”的活动:两三个妇女会准备一些烘烤的美味食品乘着大篷车去拜访某个地方的新邻居,她们会坐下聊当地的活动和商业,商店里最优惠的交易、最便宜的加油站、教堂、服装店以及这些邻居曾经在哪里居住过。这些妇女也在房屋附近活动,关注房间里的家具、装修、小孩以及其它可能有用的信息,但这些妇女并不把搜集的信息向其它的邻居散播。快乐大篷车组织其实就是征信机构的信息采集小组,进行数据的搜集和共享,这些妇女就是征信机构的雇员,他们知道消费者是那个地区的,比较容易查到消费者的档案文件并增加相关的信息。虽然方式非常简单、原始,但这就是当时地区性征信局能够获取信息的唯一手段(目前是大数据时代,数据采集可以自动化,但是线下信息采集还是不可省,初始阶段的线下工作方式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这个阶段,征信主要应用于各种各样的零售商和百货商店的分期付款。征信机构是以地方征信机构的形态出现的,存在成百上千的这种机构。由于征信机构之间相互之间没有共享机制,只拥有局部的信息,因此关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完整、覆盖人数有限、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仍然存在。1900年时,美国大约存在50个征信机构,20世纪20年代,由于信贷的繁荣,征信机构暴增,美国全国零售信用机构协会的征信机构会员达到了1058个。在20世纪的30年代大萧条时期,由于消费者在商品上的花费太多,超过了其承受能力,造成了过度负债或破产,征信机构间的活动和合作受到了美国司法部的疑虑。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一些征信机构仍然聚焦于当地市场的某一特定地区,服务于某一个放贷机构,主要交换负面信息。到20世纪60年代,征信开始分行业经营,并且靠纸质文件运行,一些银行、零售商和金融公司发起成立征信机构,但是没有跨行业的信息交换。在这个期间,大部分信用报告业务局限于某一个特定的行业,不同的行业之间(例如银行和其它金融公司机构之间)并不共享信用信息,这就限制了放贷者理解潜在客户的整体负债情况的能力。

第二个阶段:计算机技术加速了征信机构整合(1960年代-1980年代)

1956年大型计算机的出现以及信用评分技术的推出,对征信有巨大的影响。征信在20世纪50年代才扩展到银行业,各类计算机系统是现代征信发展的催化剂。征信业充分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来处理、组织和报告信用数据。这些机构利用计算机技术来提升运营的效率,更快地迁移数据并且引入更多的行业进入征信系统。将系统全部转移到计算机系统的大额花销迫使一些规模较小还没有实现数据自动化的征信机构出售他们的文件,退出这个行业。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张以及信用卡的出现及推广,地区性的私营征信机构信息收集成本较高,无法适应全国性的客户要求,部分没有足够竞争实力的小型地区私营征信机构也逐渐被兼并收购。

20世纪70年代,《公平信用报告法》的通过设定了消费者信息准确要求和消费者接触信息的标准来保护消费者。之后,征信行业被要求停止报送一些例如婚姻、个人职位升迁和犯罪记录的信息,聚焦于报告已经验证的信用相关的信息,其中包括正面信息,例如消费者能够持续按时地还债,也包括负面信息,例如违约和拖欠债务。

政治上、技术上和市场的压力促成了1970年代的现代征信机构的诞生。地方性的征信机构不断地被整合,信用信息开始有效地共享和交换,消费者信用记录数在增加,覆盖的消费者人数也在增加。1980年代之初,信用报告的内容、存储和处理流程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更多准确的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和社会保障号)都以电子形式储存,包含信贷、查询和公共记录信息(例如破产、判决和抵押信息)。过去通过电话读报告的过程也转换为通过电子格式存储和阅读。在这个阶段,征信开始应用于信用卡审批,出现了征信服务自动化。计算机技术、市场动力和《公平信用报告法》使征信机构从“报纸上剪辑结婚公告的区域性行业协会”发展到“服务于全社会的高效整合的信息系统”。

第三个阶段:数据库技术诱发了三大征信机构出现(1990年代-2000年代)

作为这种行业整合的结果,为了满足借贷市场的要求,征信公司开始将更广阔范围内的银行、金融公司和零售商的借贷行为也包括在内。通过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数据库技术推动了征信行业的集中。地方性的征信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合并,在21世纪初,最终形成了三大巨头垄断的局面,信用信息透明度加强而且容易获得,信用信息的应用开始被大众所接受。在这个阶段,征信开始用于房贷、车贷和各种消费贷款的自动审批过程中。

除了大型征信机构之外,还剩下大概400-500家规模较小,或为需求量较低的一次性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司,另外还有一部分是为某个专门的市场或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如专门为医生设立的医疗征信机构、为健康保险申请服务的征信机构、为零售商服务的收集客户开立支票账单的信息的征信机构(Telecredit, SCAN)和为地产商服务的评估潜在住户的征信机构(Landlord connection)。

第四个阶段:新世纪的征信业

三大全国性个人征信机构在新世纪也不断地发展,陆续上市,拥抱资本市场,布局海外市场,业务呈现国际化,而且也开始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征信服务。面向垂直领域的专业消费者征信机构(specialized CRA)蓬勃发展,征信被应用到消费金融的很多环节以及保险、电信、雇佣和医疗等垂直领域。

注:本文节选于2016年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征信与大数据》第一章,关于美国详细的征信发展历史,可参考《美国征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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