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海博士拜访香港金管局:交流香港征信监管、大湾区信用互联与AI治理

2026年10月29日下午,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全联并购公会首席信用专家刘新海博士到访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HKMA)交流。双方围绕香港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信用数据治理、跨境信用信息流动以及人工智能在信用领域的应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融体系的重要监管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成立于1993年4月1日,是香港的中央银行机构,承担着维护香港金融体系稳定和发展的重要职责。其主要职能包括:维护联系汇率制度下的货币稳定、促进金融体系(特别是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健全、维护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管理外汇基金。

与内地金融监管体系有所不同,香港金管局同时承担货币管理与银行监管等职能。其中,银行操守部是金管局的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银行业务操守监管,并承担银行发牌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察等相关工作。

在个人征信领域,香港金管局长期关注银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将征信数据的充分利用、数据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行业服务的持续性纳入银行监管政策框架。这也使香港个人征信市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管与市场运行模式。

二、香港个人征信体系:多家征信机构与行业共享平台

香港个人征信行业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金融机构之间的消费者信用信息共享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完整的个人征信服务机构于20世纪90年代末建立。此后,香港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2003年开始纳入信用卡和无抵押个人贷款的正面信用信息,2011年进一步扩展至正面按揭贷款信息。

近年来,香港个人征信体系经历了一次重要的基础设施改革。

在香港金管局的支持下,香港银行公会、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公会,以及香港持牌放债人公会共同推动建立了多家个人征信机构模式(Multiple Credit Reference Agencies,MCRA),并推出统一的信用资料平台——信资通(Credit Data Smart,CDS)。

该平台于2022年11月启动运行,2024年正式投入全面服务,并于同年11月完成原有个人征信服务向新平台的迁移。其核心设计是通过统一的信用资料平台连接金融机构与多家个人征信机构,实现信用数据的加密传输、共享和备份。

这一模式具有几个值得关注的特点:

1. 多家征信机构竞争:

 改变过去主要依赖单一个人征信服务机构的市场格局,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2. 统一数据交换平台: 

通过独立的平台运营方实现数据交换,降低金融机构与多家征信机构分别建立系统连接的成本。

3. 增强业务连续性: 

通过数据备份及征信机构之间的切换安排,降低单一服务机构发生运营故障所带来的系统性影响。零售银行与多于一家征信机构订立安排,以能够在有需要时迅速及无缝切换服务。

4.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准确性、保存期限及个人资料安全提出明确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个人征信监管并不是由单一机构全面负责,而是形成了多层次的制度安排。

香港金管局主要通过《银行业条例》及《监管政策手册》IC-6模块,对银行等认可机构共享和使用消费者信用数据提出监管要求;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则依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对征信机构和信贷提供者处理个人信用数据的收集、使用、安全、查询和更正等事项进行监管。

此外,信资通的建设和运营主要由行业协会组织推动,征信机构通过行业协会选定机制参与服务。这种金融监管、个人信息保护与行业治理相结合的制度安排,是香港征信体系的一项重要特色。

三、持牌放债人与消费者保护:信用信息共享的进一步延伸

除了银行体系,香港还具有规模较大的持牌放债人市场。放债人业务主要依据《放债人条例》及相关牌照条件进行管理,与金管局对银行的监管体系有所区别。

近年来,香港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无抵押个人贷款、低收入群体过度负债以及多头借贷等问题,并积极推动持牌放债人参与信资通,扩大个人信用信息的覆盖范围。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8月起实施的新放债人牌照条件,对月收入不超过1.2万港元的低收入借款人申请无抵押个人贷款引入债务偿还比率(Debt Servicing Ratio,DSR)上限要求。此外,自2027年6月1日起,所有经营无抵押个人贷款业务的持牌放债人须定期向信资通提交借款人个人信贷资料;而业务规模较大或主要服务特定借款人群体的持牌放债人,须加入信资通并取得个人信贷报告作信贷评估。

这一制度体现出香港征信体系从传统银行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向更广泛的消费信贷市场延伸的政策方向,也反映出信用信息共享在防范过度负债、推动负责任放贷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交流大湾区信用互联与AI时代的征信治理

本次交流中,刘新海博士介绍了内地征信体系的最新发展,以及正在推进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和行业专家研讨工作。双方重点围绕香港信资通的运行机制、放债人信用信息共享、消费者负债风险识别、深港跨境征信验证试点及大湾区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路径进行了交流,并探讨了客户自主授权、个人信用报告可携带以及哈希校验等技术思路在跨境信用信息验证中的应用。

同时,交流还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信用评估中的应用及其潜在的模型集中性风险,包括模型偏差、决策透明度和系统性风险传导等问题,以及AI在个人信用报告智能解读、信用教育和消费者金融健康服务方面的应用前景。刘新海博士还介绍了韩国MyData个人数据管理制度和科技信用评价(Technology Credit Bureau,TCB)等国际经验,为香港与内地信用体系的比较研究提供了新的参考。

五、推动国际比较与大湾区信用服务创新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监管、个人数据保护、商业征信服务以及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信资通所采用的多家征信机构模式、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和行业协同治理机制,对于研究不同市场环境下征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从大湾区的发展需求来看,未来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不仅涉及技术接口和数据传输,更需要在个人信息授权、数据使用边界、跨境合规、信用信息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同等方面形成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

刘新海博士表示,随着人工智能和数据技术的发展,信用体系正在从传统的信息采集与风险识别,逐步向更加多元化的信用评价、智能决策和个人信用服务延伸。加强香港、内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专业交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对于探索AI时代信用体系的创新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香港个人征信市场及其监管制度的了解,也为后续开展大湾区跨境信用研究、国际征信经验交流以及AI信用科技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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